捕捉61只石鳞 两男子被拘役3个月

24.09.2015  10:44

    新华网福州9月24日电 22日上午,武夷山市人民法院生态资源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两男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据悉,该案是近年来发生在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首例涉生态刑事案件。

    2015年7月13日晚,贵州籍务工人员周某、杨某二人携带头灯、网袋,驾驶摩托车到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金”山场,共捕获棘胸蛙61只。经鉴定,周某、杨某二人捕获的棘胸蛙是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又名石磷。

    被告人周某、杨某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武夷山法院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依法判处两被告拘役3个月。(胡巧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