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首推新市民积分管理 首批272人享入住待遇

19.09.2014  14:29

  9月18日,“中国休闲服装名城”福建石狮市举行新市民积分管理“实验批”积分入住凭证发放仪式。作为272名首批获得积分入住待遇的“新石狮人”,来自湖南常德市、在石狮打工11年的秦玲玲女士拿到了“积分入住”凭证。 孙虹 摄

  福建新闻网石狮9月18日电 (记者 孙虹)18日,272名在福建石狮市打工的外来人员成为了首批享受当地积分入住待遇的“新石狮人”。

  当天上午举行的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验批”积分入住凭证发放仪式上,获得积分入住资格的60位“新石狮人”代表接过了“积分入住”凭证。这意味着连他们在内的272名新市民在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时,可以享受积分入住待遇。

  刚刚拿到积分入住凭证的秦玲玲难掩兴奋,来自湖南常德的她,已经在石狮工作了11年。她告诉记者,积分入住待遇让自己一家的购房梦想提前实现了。目前,秦玲玲一家三口租住在朋友的房子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直是玲玲的心愿。

  在企业工作的秦玲玲说,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房子和孩子读书的问题是我们最大的诉求。“接下来我们就会开始留意房子,准备买一套120平米以上的,房子大点还可以接湖南老家的父母来石狮住段时间。

  作为“闽派服饰”策源地、“中国休闲服装名城”和“中国休闲面料商贸名城”,石狮已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沿海小镇发展成为中国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目前,石狮的人口结构有着四个不同寻常的“30万”,分别为30万常住居民,30万石狮籍台湾同胞,30万石狮籍东南亚侨胞,以及30万“新市民”。

  据调查数据显示,石狮“新市民”约为34.2万人,其中超过60%人员愿意租住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超过一半的人愿意在石狮买房定居;69%的新石狮人愿意落户于此,62%希望子女就近入学。

  今年5月,石狮在福建省率先推出《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启动实施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实现外来人员与本地人员同城待遇。新市民可依据积分高低,轮候享受“入住、入学、入医、入保、培训、创业、入市民卡、荣誉”等八大项差异化公共服务待遇积分优惠,以及30多项配套公共服务积分应用。

  新市民积分管理制度启动后,石狮今年重点开展“实验批”积分试点工作,将2013年纳税超千万民营工业企业32家、纳税超150万商业企业28家、五星级酒店3家等三类共63家企业纳入试点。

  在此期间,政府提供200个购房计划补助指标、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供“实验批”试点企业的新市民积分申请。与之相配套的是,石狮紧接着出台了《2014年新市民“积分入住”保障实施细则》,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符合条件的最高将获12万元的购房补贴。

  “新市民参加积分入住,首付最多4万元即可实现购房梦!”石狮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在石狮市区买一套均价为6000元/㎡的90㎡商品房为例,购房总额需54万元,按首付30%来计算,须支付16.2万元。参加新市民积分入住,可获得最高12万元的购房补贴,那么首付只需4.2万元,如果再减去房地产企业对新市民积分入住实行特殊的购房优惠,新市民首付只需自付不到4万元,即可实现购房梦。

  据了解,自启动“实验批”积分入住工作以来,石狮共有14000多名新市民参加“积分管理”,其中有6000余名新市民申请积分入住,意向在石狮长期扎根。此次享受积分入住待遇的新市民中,有200人申请购房补助名额,72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