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落实“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理念
29.10.2015 10:46
本文来源: 法院
跨域立案
“您好,我有一笔款项被德化的王某强拖欠,我可以在你们这里立案吗?”日前,在石狮经商的李女士焦急地问。
“可以,泉州法院今年推出跨域诉讼服务,泉州辖区范围内都可以实现异地诉讼服务。”
10分钟不到,李女士就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
“我看到石狮法院的宣传材料才知道泉州法院有这项便民措施,这次一尝试,不仅省了100多元的路费,还节约了半天的时间,这项措施太好了。”李女士激动地说。
今年1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搭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在泉州中院的统一部署下,石狮法院为跨域司法服务做足准备。
石狮法院推出的线上服务平台包括“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案件信息进展查询”、“庭审直播”等15个子栏目,群众可以通过该平台享受跨域诉讼服务。该院诉讼服务中心1-10月共立案各类案件11750件,同比去年上升62%,异地立案454件,其中完成外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198件,接收外地法院移送案件266件。
在线审判
9月28日,石狮市法院第二科技法庭正在进行一起“特殊”的庭审——法庭上,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坐在审判区,被告来了,原告却不见踪影。
这是石狮法院启用“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远程视频模式”的庭审现场。其特殊性在于,原告和被告、法官在不同法院,通过网络实现画面和声音的实时传输及展示,就把整个庭审活动完成了。
今年上半年,原告肖某等3人因与被告石狮市某物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该案由石狮市法院管辖。后仨被告委托法律工作者黄凤荣代理该案。
8月5日,原告代理人黄凤荣在泉港法院通过泉州跨域诉讼服务平台成功立案,石狮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经办法官蔡志勇考虑到原告等人的户籍位于泉港、惠安等地,委托代理人也位于泉港,主动告知并征得原告及其代理人同意后,以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和调解,避免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来回奔波。
庭审过程借助顺畅的网络及清晰的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实现在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一个小时。庭审结束后,通过电子系统完成笔录核对、签名等工作。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让法庭审理跨域化成为可能,也让诉讼全流程跨域服务打破了最后一道阻碍。”石狮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今年1至10月,石狮法院共通过“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远程视频模式”开庭审理案件8件,其中协助其他法院开庭5件,本院开庭3件。
联动执行
今年4月,李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向石狮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快,汪某被石狮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日前,汪某名下的货车在永泰县交警部门路检时,被发现汪某为失信被执行人,永泰交警立即将该车扣押。永泰交警迅速与永泰法院联动,敦促汪某主动前往石狮法院履行债务。很快,汪某就到石狮法院执行庭主动缴清了执行款项。
“这样的案例有很多。”石狮法院执行庭负责人介绍,该院紧紧抓住了“法院多服务,群众少辛苦”的服务理念,大胆创新,不断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努力畅通各司法联动单位的联动障碍,为法院审判执行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汤女士也受益于此。今年8月,汤女士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其家属向石狮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请求裁定被告周某先行给付医疗费25.9万余元,保险公司在承保的交强险及商业险责任范围内先行支付。
为了让汤女士能够更快获得赔偿,谢凯歌法官联系到该保险公司,通过“跨域·连锁·直通”平台,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传送到该保险公司周口分公司。9月29日上午,周口分公司将先予执行款20万元转入石狮法院的执行案款专户。
石狮市法院院长林明容表示,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从服务群众的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有更多获得感。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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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5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