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检察院多渠道播放《被“偷”走的青春》

13.06.2014  22:07

 

 

福建检察网6月13日讯(陈彬彬 余文涛) 6月11日-13日,石狮市检察院联合电视台拍摄的《被“偷”走的青春》法制专题节目在石狮电视台、石狮门户网站视频栏、石狮民生微信平台等多种传播媒介播出,并同步在全市各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课堂上播放,为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提供了一个生动的警示教育。

不久前,当地某门户网站转发了这样一条微博:石狮某中学的在校生偷盗摩托车被抓。这个事件触碰到了社会上对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敏感神经。为针对2013年以来在校生刑事犯罪多发态势,特别是在校生偷盗摩托车、买卖赃车现象频发,石狮市检察院未检科从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选取典型,专题拍摄围绕中学生为驾驶摩托车上学而引发的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通过三起真实案例深刻分析了在校生犯罪的现状、特点及原因,并由检察官释法说理,深刻剖析在校生犯罪的背后原因,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校、家长、教育局对在校生犯罪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