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在全省首推积分制 外地人可享八大同城待遇

29.05.2014  14:10

  海峡导报讯 作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外来人员公共服务同城待遇的创新之举,泉州石狮市出台了《石狮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27日,石狮市政府就这一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的细则进行了解读。石狮市委书记张永宁表示,为了让新市民在石狮工作有价值,生活有奔头,内心有归属,享受到人性化关怀、同城化待遇、均等化服务,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据了解,《办法》对象为在石狮市工作居住、经商创业,持有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或办法实施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

  积分管理办法以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为基础,按照新市民的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社会贡献等情况,开展个人积分评估。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即可在积分服务指标额内按照积分高低轮候享受积分入住、积分入学、积分入医等8大项差异化公共服务待遇积分优惠、30多项配套公共服务积分应用。

  据了解,石狮市常住人口为66.3万人,其中,新市民34.2万人,是我省为数不多的外来人口超过本地人口的城市之一。

   政策解读

   首批试点员工买房有补助

  今年,石狮将全市3类共63家企业纳入2014年新市民积分管理“实验批”试点,开展积分测试和项目申报。在此期间,石狮市政府将提供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供积分申请,并提供购房计划补助指标200个。积分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积分入住”的新市民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按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资金补助。

  来自石狮一家服饰企业人力资源部的王敏说,此次他们公司有10名员工做了积分申请。“政府出台这些政策,有助于企业留住人才。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石狮“新市民”中超过60%人员愿意租住廉租房和购买经济适用房,超过一半的人愿意在石狮买房定居,62%的新石狮人希望子女能就近入学。

   积分享受八大公共服务

  积分入住:市政府每年划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新市民公寓、购房补助名额,对符合积分条件对象实施优惠政策。

  积分入学: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分片区在起读年级拿出一定数量的优质学位,供符合积分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申请入读。

  积分入医:每年提供一批参合名额给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市民家庭户成员,凭积分以整户参合的形式参加石狮新农合制度,同享基本医疗保障。

  积分入保:每年提供一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名额,供户籍在省外的新市民积分参加或为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新市民提供参保资金补助。

  积分培训:以发放免费职业培训券方式购买培训社会服务,每年提供一批免费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创业培训名额,供符合积分条件的新市民参加培训、职业资格鉴定。

  积分创业:每年提供一批积分创业扶持名额,供积分创业人员申请。

  积分入市民卡:在服务指标额内的新市民可获得“石狮市新市民卡”,享有公交优惠、图书馆等市民应用。

  积分荣誉:对积分排名前10名(A、B类各10名)对象推荐参选石狮市党代表、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对积分排名前50名推荐评选“年度优秀新市民”。

  (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宋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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