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两法衔接”见实效 病死猪肉案被及时查处
福建检察网7月21日讯(邱瑜谊 陈彬彬) 近日,石狮市检察院快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余某、冯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这是石狮市“两法衔接”见实效的又一起典型案例。
经查,2013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余某以每斤2元至3元的价格收购病死猪肉、猪内脏等,然后以每斤3.5元至4元的价格出售给犯罪嫌疑人冯某。冯某明知道余某销售的是病死猪肉,但为了赚钱牟利,仍然坚持向余某收购,并在加工猪肉、猪肚时添加亚硝酸钠等禁用化学物品用于除味、提色,在加工后加价销售给餐馆、个人。2014年6月17日,犯罪嫌疑人余某、冯某先后被查获,从余某和冯某租住处扣押的猪肉制品经鉴定均检出猪圆环病毒阳性。据了解,至案发时,两人共交易、销售病死猪肉2000余斤,分别牟利数千元。
据了解,该案系石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的,该线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被通报到石狮市检察院,石狮市检察院当即走访动物卫生监督所,围绕构罪四个要件,指导追查病死猪肉来源及死因、对扣押的亚硝酸钠申请鉴定等,建议迅速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与此同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对在逃的病死猪肉收购者网上追逃,对在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尽快提请批准逮捕,加快诉讼进程。同时,市检察院将联合市农办、市工商局开展一次地毯式的市场检查,清查市场销售的猪肉来源、去向,加强抽样检查,防止更多的病死猪肉流入餐桌,维护食品安全。
据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由石狮市检察院率先探索,先后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案件移送、案件通报等一揽子制度,最终在2012年与市26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工作机制,成功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衔接、网上监督。2013年以来共审查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备案材料23份,调阅案件卷宗20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份,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包括民生类犯罪案件8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形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