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5县(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试点县(区)

12.01.2018  09:56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确定30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37个县(市、区)为试点县(区),3个县(市、区)为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县(区)。其中,德化县和闽侯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示范时限自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漳州芗城区、莆田城厢区和南平浦城县3个县(区)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试点时限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

  近年来,省知识产权局持续强化对县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各县(区)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服务创新主体和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能力。目前,全省已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8个,试点县(区)14个,国家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县1个,省级知识产权强县(市、区)45个。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强化统筹指导,积极探索出台体系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普遍性指导意见,促进各县区知识产权强县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范围由试点示范向全面覆盖转变,全省一盘棋,合力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提升,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记者 李珂 赵锦飞 通讯员 徐文彬 王树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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