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法院成立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和多元化解综合协作中心
29.06.2017 18:11
本文来源: 法院
设立“两中心”是鼓楼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新举措,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案件受理后也可将案件委派给调解员调解,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近年来,鼓楼法院不断拓宽调解渠道,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仲裁委、旅游局等单位,建立人民调解、律师调解、仲裁调解等多形式的调解模式,成立“人民法官工作室”“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合议庭”等矛盾多元调处平台,提供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等功能的“一体化”“一站式”服务,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和基层社区工作者、网格管理员等人员的作用,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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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017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