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从顶层设计“依法治国”整体方略

25.10.2014  20:49
  瞭望:从顶层设计“依法治国”整体方略

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据“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报道,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里程碑。”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央党校教授严书翰如此评价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四中全会在与以往依法治国方略一脉相承的基础上,推出了依法治国的‘升级版’。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出了路线图。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王长江则用了“提升”一词。“以一次全会的形式研究依法治国,更加彰显了很多问题的解决从治标走向治本,这不管是从理念上还是实质上,都是一种提升。同时,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框架下谈依法治国,表明一种非常强烈的制度设计的导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统一的必然结果,应当从整个战略宏观布局上来理解认识。

四中全会公报中有三个关键词非常重要:全面、道路、体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认为,第一个关键词是“全面”,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政府、社会、政党,甚至包括军事等领域全面推开;第二个关键词是“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党的文件提出来这是第一次,它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提出,就是强调中国的法治要符合本国国情,走自己的法治道路;第三个关键词是“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新一届领导班子对依法治国有着前所未有的重视,对法治之于中国当下和未来的意义有着更为清醒深刻的认识,其必将对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这个趋势是很清楚的。而这次全会的重大意义,甚至可能需要从一个更长的历史维度上来审视,才能看得清楚。就如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我们就是在不断地回顾和总结。”中共中央党校党史研究部主任谢春涛说。

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全党从上到下对法治的认识水准、思想境界提升,从革命党到执政党再到现在全面开放条件下的执政党,从不自觉到自觉再到高度自觉,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说:“当前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是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组织领导做保证的。四中全会公报,从全局的角度来考虑法治问题,同时又推出了一项项法治改革的具体举措,确保法治的要求能够落实到位,无论是从高度上还是从深度上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期待一个崭新的法治中国新时期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