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六督查组督查二组在福建漳州、泉州两地督查侧记
这是1月15日下午,记者随同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副司长孙广宇带领的国务院安委会第十六督查组督查二组,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扬达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时,督查组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安全隐患,督查组专家指出,作为危化企业,企业内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是危险环节。消防设施不完好怎么行?为此,企业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防范能力,做到操作性强和有实效!
陪同督查的福建省政府安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表示,督查组现场发现的问题,要马上督促企业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确保企业安全发展。
1月15日晚9时许,广西省宁明县一处宵夜摊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8人不同程度受伤。
噩耗传来,引起督查组的关注。16日下午,督查组临时增加了抽查项目,对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的两家个体经营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
在大通北路的一家“兰州拉面店”, 督查组人员问道:“你这液化气瓶如果泄漏了,要怎么办?”
“不会吧?液化气瓶都是送气站送来的,怎么可能呢?”
“怎么不可能,气瓶阀门坏了,关不了的时候……”
“那我就……”该店店主支吾着却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时候应该赶紧通风,千万不能有明火产生;同时,还要立刻疏散店里人员……”
而随后在另一家个体经营餐饮店进行突击检查时,督查组人员也同样遇到上述情况。
孙广宇认真地对身边的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表示,对此类个体经营餐饮店,当地消防、质监等部门应该强化培训演练和检查、指导,做到经营者都能知晓和应对,切实防范悲剧的发生。
1月17日下午,督查组驱车到泉州市的匹克(中国)有限公司、福建富邦食品有限公司督查。
在检查这两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内业时,竟然意外地发现同样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其创建的规章制度是“如出一辙”,并且不具有针对性。
为此,督查组指出,两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出一辙”,应该是同一家安全评价机构“操刀”的。实际上,企业在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要结合企业实际,采取简单而有效的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形式上,为了标准化而标准化,为“创建”而“创建”,关键还是要结合企业实际,做到操作性强和有实效。
在场的泉州市政府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洪顺昌当即叮嘱身边的市安监局同志说,回去后,我们要组织开个会,进一步强化做好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指导。
泉州市永春县烟花爆竹仓库隶属于永春县供销社土产公司,该公司年经营爆竹8000箱,烟花20000箱,销售额300多万元。
1月18日上午,督查组来到永春县烟花爆竹仓库进行督查。
“请各位领导将手机等物品暂时放在这里,由我们保管。”在将要进入仓库的第一道铁门时,两名仓库工作人员提醒道。
“为了安全,请各位领导在此用手触摸,消除静电。”在即将进入仓库的第二道铁门时,另外一名仓库工作人员手指着墙上写有红色“静电消除仪”字样的仪器提醒道,督查组等人自觉走近“静电”。
在实地督查时,督查组一行了解到该仓库按照国家防潮防湿防爆等设施要求设计,并配有防静电、视频监控、红外线报警等设施。
“当库内温度超过35度,湿度超60%时,我们会按照要求开启门窗通风……”
“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把安全监管触角向基层延伸,全县基本形成上下配合、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永春县政府蔡萌芽县长介绍道。
听取情况介绍和实地督查后,孙广宇表示,仓库的总体防范措施还是不错的!有了日常安全管理,还要强化应急演练,使得应急预案实用、有效。希望你们做到“以人为本”,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保障企业安全发展。
在漳州、泉州两地开展督查期间,每到一家企业,督查组一行都认真察看和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肯定或指出企业工作中的不足;了解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在企业的落实情况等。
第十六督查组督查二组要求,企业要强化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要求,转化成企业抓安全生产的有效举措;要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发展。(张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