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X”督查机制出成效 前5月处理153名责任人
福州新闻网7月1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陈金来 吴志新)记者昨日从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我省通过“1+X”督查机制深挖“四风”问题,今年1月至5月共检查1206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22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17个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严肃处理153名相关责任人,追回资金77万多元。
据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所谓“1+X”,纪委是“1”,履行协调抓总的职能;相关职能部门是“X”,发挥部门职能监督作用,履行主体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既包括抓好本部门本系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包括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前,全省纳入“X”的职能部门包括财政、审计、税务、工会等10个单位。从“小分队”到“集团军”,福建省纠正“四风”工作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统筹和督促下,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履责,积极作为,挖出一大批潜伏的“四风”问题。
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全省各级“1+X”职能部门共检查1206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22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17个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严肃处理153名相关责任人,追回资金77万多元。
在职能部门自行组织检查的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既掌握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又深挖存在的“四风”问题。今年2月,省纪委联合省财政厅、审计厅,对市县两级统战、农业部门和6家省直单位进行“解剖式”专项督查,提出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责建议22条,处理3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
今年4月,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1+X”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研究、强化联动督查、规范线索移交、强化问责追责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