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3督导组到诏安县检察院检查指导工作
20.11.2014 20:27
本文来源: 检察
福建检察网11月20日讯(肖燕娥)11月20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第3督导组由组长丛林带队,对漳州市诏安县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漳州市委第6督导组副组长张寿田、诏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江智诚等人一道进行了检查。
诏安县检察院卢群川检察长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学习教育、征求意见、即行即改、建章立制等情况作了汇报。督导组一行认真翻阅查看了教育活动的各种资料台账,从启动部署、听取意见、边查边改、简报专刊、舆论引导,到先进典型、心得体会,丛林组长均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通过看、听、查,总体感觉诏安县检察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规定动作规范合格,自选动作有特色,体现了立说立行、边查边改的要求,具备“早、实、细、严、新”五个特点。
省委第3督导组要求,诏安县检察院要持之以恒推动作风持续转变,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解决“总开关”问题,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使“转作风、改作风”内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成效,为推进诏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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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4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