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16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13.06.2014  18:01

2014年5月17日

  5月13日至17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16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福建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6个小组对16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96所,其中小学48所,初中2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所,完全中学1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6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7196份,回收有效问卷7196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6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福建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16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福建省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6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93至0.578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59至0.526之间(详见表2)。

   福建省16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福建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6项指标,共33项指标。核查结果:16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8.6至95.8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福建省16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福建省对16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福建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6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福建省16个县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成效与经验

  继去年21个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后,此次福建省16个县积极努力,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在省级评估后按照督导意见又进行认真整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一)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是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各县不断加大义务教育财政保障力度,2013年,16个县财政对义务教育投入合计62.5亿元,大部分县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超过21%。同时,社会各界积极捐资助学,每年捐赠总额超过2亿元。厦门市翔安区成立省首个县级公募教育基金会,募集资金1.03亿元,发放奖教奖学助学资金1372万元。宁德市的福鼎市近三年各乡镇筹措资金达1亿多元。二是义务教育学位持续增加。16个县根据学龄人口变动情况预测,强调学校与城镇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近三年投入17.2亿元,大力实施中小学扩容工程,增加3万个义务教育学位。南平市的建阳市新增校园152亩,新增学位2400多个。莆田市荔城区新增校园500亩,新增校舍15万平方米;莆田市城厢区新增校园395亩,新增校舍20.7万平方米。三是农村薄弱学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16个县认真查找办学基本标准中存在的薄弱项目,特别关注专用教室、实验教学仪器、体音美器材、计算机和图书配备,投入4.3亿元用于充实农村学校的内部装备。大力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让农村学生分享优质教育资源。三明市沙县配备高标准的仪器设备,中小学实现“班班通”。 南平市的武夷山市创建14所省级示范图书馆。南平市的邵武市统一为农村中小学寄宿生每人配发“六件套”床上用品。

  (二)优化结构比例,提高教师整体水平。一是创新教师管理。16个县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统一教师的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教师公开招聘和考核、退休教师管理服务,让教师由“学校人”变为“区域人”。各县每年坚持补充30~100名的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英语、劳动技术等学科教师,为开齐开足课程奠定基础。二是盘活教师资源。建立校际交流制度,组织校长、教师在城市与农村、优质校与薄弱校之间合理流动,各县每年教师交流人数都占教师总数的10%以上。宁德市的福安市连续6年实施“城区+城区”、“城区+农村”学校“结盟•重建”活动。莆田市城厢区以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为契机,组建三个教育集团,实施城镇学校帮扶农村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南平市延平区将区内薄弱学校与相对优质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三是提升队伍素质。省财政五年投入5100万元,对16个县2.55万农村教师和校长进行培训。同时,各县按工资总额的1.5~2.5%拨付经费,完成五年一轮的教师全员培训。四是改善教师待遇。16个县教师工资福利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并且从2012年起对农村学校从教满25年的教师给予专业技术职务全员聘任。南平市的建阳市实行中小学名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制度。三明市的永安市解决农村教师周转房、经济适用房594套。宁德市的福安市对农村特岗教师落实“7+1”特殊政策,对边远山区特岗教师每人每年补贴取暖费400元。南平市的武夷山市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277套。

  (三)提供公平机会,关爱特殊群体。一是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16个县将常住人口全部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随迁子女由公办学校充分吸纳,扶持以接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8万名随迁子女中90%免试就近进入公办学校就读。有8个县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100%。漳州市长泰县在经济开发区设立“务工人员子女维权中心”。二是广泛实施幸福成长工程。16个县落实省级要求,全面实施改善寄宿生食宿条件的“幸福成长工程”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学校牵线“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目前,各县15万名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都得到很好的关照,家校联系和心理疏导机制完善。三明市沙县开展“知心哥哥姐姐”结对活动,已有千名在校大学生与千名留守儿童结成对子。三明市泰宁县在农村实施食、宿、行以及留守儿童管理的“3+1”惠民工程。莆田市荔城区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制,被评为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示范区。三是基本形成特殊教育体系。16个县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都在92%以上,特殊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为普通初中的6倍(4500元)、教师编制按生师比3:1配备和教师工资上浮15%等政策落实到位,基本形成特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相协调的特教体系。漳州市南靖县率先创建的省级标准化特教学校被评为全国残疾人之家和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一是规范办学行为。16个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开齐开足省颁课程,规范课程设置、作息时间、评价考试、招生行为和教学用书管理,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厦门市1998年即开始实施小升初电脑派位,就近入学。二是深化教学改革。16个县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积极探索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教学新模式。推广校本作业、高效课堂等改革成果,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厦门市湖里区15所小学参与“先学后教,反馈矫正”课堂教学改革,成为省级重点课改实验项目。南平市的邵武市创新性地提出农村“小班优教”的教学模式,明确“小班无辍学、小班有特色、小班细管理、小班出人才”的目标。龙岩市新罗区将2013年确定为教育科研年,又将2014年确定为教育科研推进年。三是建设特色校园文化。16个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书香校园,提升文化品位,塑造校园精神,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各县广泛开展民俗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三明市泰宁县彰显旅游文化、红色文化、状元文化、生态文化精华,校园处处是景,景景育人。龙岩市新罗区把弘扬苏区精神和时代精神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主题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县个别年份的教育经费投入未达到法定增长要求。莆田市荔城区、宁德市的福安市等个别年份未做到“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尽管在省级督导评估后已基本补齐,但尚缺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各受检县普遍存在不同比例的学校在“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方面未达到省定标准,特别在城区学位仍较为紧张,少数学校规模过大,有的学校班额超过60人。宁德市的福安市、南平市的建阳市、三明市的永安市不达标比例相对较高。南平市的邵武市等“生均体育运动用地”不足;宁德市的福鼎市等在专用教室配备方面不全。厦门市湖里区、莆田市荔城区、宁德市的福安市、南平市的武夷山市等在图书、计算机配置方面仍有缺口。在一些农村地区,中小学设施设备配置较为陈旧。莆田市城厢区、南平市的邵武市、宁德市的福鼎市等在生均教学仪器设备、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等指标上差异较大。

  三是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不足。一些城区学校因学生数量增长过快,整体规模偏大,其师生比未达到省定要求,龙岩市新罗区、南平市的武夷山市、南平市的建阳市等情况相对严重。一些农村学校音体美等专业教师不足,有的农村学校一线教师平均年龄偏大,中高级教师数量相对较少。教师交流的配套政策及激励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四、督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并确保补足资金合理安排、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教育投入要坚持雪中送炭,强调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均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有关各县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基本原则,把薄弱学校改造作为首要任务,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切实整改。要认真做好人口变动动态监测,既要继续抓好中心城区学校扩容,又要抓好农村学校,特别是城市周边薄弱学校改造。对于各县存在的不同问题,要采取一县一策的办法逐一加以解决。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动态管理教师编制、统筹城乡教师配置,完善教师交流机制,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中小学教师局部数量不足、结构性短缺等问题。要不断完善鼓励政策,吸引教师,尤其是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结合新课程改革,利用多种联盟办学机制,不断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全员培训,打造名优,整体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推进机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任务。福建省各级地方政府应对照国家和省定目标和任务要求,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机制。要继续强化责任意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已经达标的地方要加大巩固提高工作力度,未达标地方要及早采取措施,如期实现目标。要深入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努力解决义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强化教育督导,建立健全均衡监测和复查整改制度,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保质保量如期实现。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福建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