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好着力点 助推综合运输服务升级

31.07.2014  23:40

  近年来,为加快交通运输现代化、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配套出台了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5个实施意见,形成了“2+5”政策体系。下一阶段,福建省将进一步将选好着力点,切实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

着力优化节点功能布局

夯实发展基础

  在加快规划建设综合型客运枢纽、公共服务型物流园区的同时,将积极拓展提升在用运输节点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运输节点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发挥更大效能、提供更优服务。

  优化布局。对于正在规划或已规划但未落地的运输节点项目进行再梳理,促进项目选址科学、功能完备。主动对接发改、铁路、民航等部门,促进综合运输枢纽中多种运输方式同站立体换乘、无缝衔接。农村客运站建设按照“大镇建大站、小乡建小站(港湾式客运站)”的原则,因地制宜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拓展功能。结合新兴业态,积极采取城市综合体加交通综合体新模式。城市公交、地铁配套商业开发,以商养运、以商兴运。综合客运枢纽配套汽车租赁停车场,为汽车租赁开展异地还车及网络化发展提供支持。

  盘活资源。拓展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功能。综合利用邮政网点资源,有效促进邮政网点与交通客货运站场、线路等资源共享,在代理票务、速递物流、便民服务站点建设等方面加强融合,全面实现站场服务网格化和100%覆盖。

着力扶持龙头企业

助推集约发展

  把扶持发展龙头骨干企业放在综合运输体系构建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其在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

  扶持龙头骨干企业。用活用好福建省政府《关于促进航运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集合多种运输方式经营的综合型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具有公益服务性质的运输企业、大型港口经营企业以及甩挂运输等组织方式先进的物流企业。

  培育特色新兴企业。落实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鼓励台湾大型港航企业来闽投资建设码头和物流园区。积极组建本土邮轮公司,鼓励在厦门开展包租外籍邮轮从事两岸邮轮运输业务。支持自有车辆达一定规模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备案制。

  整合“小、散、弱”经营主体。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及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集聚优质资源,加快公交、客运企业融合、改造、重组,化解市场矛盾,提升运输集约化、服务一体化水平。

着力推进信息化

强化技术支撑

  在推行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过程中,必须坚持需求导向,与时俱进,又要加强顶层设计,资源整合,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正确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形成推动合力。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引导政策。完善信息基础,建立覆盖重要路段、航段、公共交通和重要枢纽等数据传感网络,拓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服务。提高行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业务应用平台和综合管理信息体系。

  充分尊重企业主体作用。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在各种运输方式生产组织中应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综合运输效率;营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特别是对新技术新事物的出现可能冲击传统市场时,应更多考虑如何规范引导。

  进一步加强政企合作。政府要为企业之间合作诸如IC卡一卡通的应用等居间协调,牵线搭桥。同时政府也可向企业购买信息服务或共同合作开发。

着力改革创新

加强服务保障

  发展综合运输,需要从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手段、服务措施等各方面进行创新,为综合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与相关部门在重点项目建设、安全应急处置、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配合,综合施策、确保实效。逐步改革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

  推行服务管理标准化。加快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测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交通运输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各领域的标准,推动运输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

  强化绩效信用考核。强化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以及运输从业人员信用考核,打造诚信运输。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岳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