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执行促和谐
29.03.2017 01:22
本文来源: 法院
“人都到齐了吗?好,行动!”随着陈少华一声令下,这群人撸起袖子开始往警车上抬设备,有条不紊。2015年4月,漳州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腾出厂房、场地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期间,经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未果,陈少华针对案件实际情况,拟定了初步执行方案。
4月29日清晨,5辆警车载着两级法院20多名干警赶赴执行现场。此次搬迁任务繁重,涉及厂房、场地6000平方米,为了能顺利完成搬迁,他们持续奋战了10多个小时,搬迁物品达上千件。
“执行工作要做好,必须要有团队协同的精神。挖掘和激发每个人的潜力和优势,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陈少华说。
都说陈少华是让“纸判决”变成“铁判决”的“铁面法官”,但面对当事人时,“铁面”的陈少华总带着一丝柔情。
“局长,请您帮帮我,我已经几天没吃饭了!”2016年1月6日,申请执行人姚某拉着陈少华的手不放,黝黑的脸上愁云密布。
2013年9月,姚某在王某的加工厂打工时发生意外致八级伤残附加一处十级伤残,经漳州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王某赔偿姚某10万余元。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主动赔偿了4.5万元,而后就以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剩余赔偿款。讨要无门的姚某连基本生活都无法保证,万般无奈,他决定到法院申请执行。
耐心倾听完姚某的苦衷,陈少华从口袋掏出500元,“这些钱你先应应急,法院会尽快帮你解决困难”。
送走了姚某,陈少华马上取出相关案卷材料详读。在熟悉了案情后,他立即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查控系统,滚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两天后,姚某收到了第一笔7000元执行款。
为了让姚某能过个舒心的春节,陈少华通知姚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到法院调解,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春节前夕,姚某到法院领取了剩余全部款项。返乡前,他和爱人拎着大小行李包到法院跟陈少华告别,那双粗糙的手抓着皱巴巴的5张百元大钞,硬是要还给陈少华。陈少华拉着他的手说:“留着路上用吧,你还要治病养家,家里还有孩子等着你回去呢。赶紧回去吧,别误了车。”
正因为这份对群众的情感,凡是涉及民生的案件,陈少华总是用足了心思。尤其是每年的年终岁末,他都要带领全局干警开展“执行风暴”“春雷行动”等专项行动,主动取消“双休”,集中公示失信名单、拘留“老赖”、加大打击涉执犯罪力度。
“只要从申请执行人角度出发,多换位思考,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联系,确实客观不能了,也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陈少华说。
陈少华同志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在审判执行一线。作为执行局局长,他善于团结同志,积极发挥团队合力作用,有效推进执行工作,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充分肯定。他对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热心、耐心、细心,总是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他有丰富的执法工作经验,善于智慧思维,能准确把握案件的矛盾焦点,悉心洞察当事人的心理变化,根据个案的差别实施不同的执行方案。他有高超的做群众工作的技巧,熟悉基层,了解群众,深谙民情民风民俗,善于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交流,既讲法理,又讲情理,同时能巧妙运用社会力量,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平息矛盾纠纷,实现和谐办案和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深受当事人尊重和老百姓的喜爱。近年来,在他的努力下,圆满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矛盾尖锐的涉民生难案、骨头案,在当地享有良好声誉,曾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政法十佳干警、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荐词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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