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剧本杀 福州八中普法新形式引关注

10.03.2022  16:14

  中新网福建新闻3月10日电(叶艺琳)教师在行使“教育惩戒权”的过程中,被罚站的学生不慎摔倒,造成门牙摔断,家长向教师和学校索赔称其侵犯生命健康权;江苏丰县小花梅事件中,小花梅长子曾对爆料该事件的作家西原秋提出其发布的微博侵犯母亲小花梅的肖像权提起诉讼,这样的案例如何判?

  近日,福州市第八中学高一学生在拓维律师事务所的支持下,举办了三场沉浸式的模拟法庭活动。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同学们选取了身边发生的和近期社会热点的两宗案例,作为模拟法庭案例。

图为模拟法庭现场

  3月5日晚,高一年级的14位同学齐聚拓维律师事务所模拟法庭,穿好律师袍、法官袍,为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场官司”作好了充分的准备,信心十足地走进了法庭。

  此前,14名同学便在指导律师的辅导下,根据两个案例,7人为一组;再分为原告、被告与法官三个小组。在前两场活动中,分别完善了起诉状、答辩状与庭前会议,并准备了庭审提纲,为正式开庭做好准备。

图为模拟法庭现场

  第一个案件,是“教育惩戒权”案例。扮演原告律师的和扮演被告律师的双方围绕着教师是否有教育惩戒权、原告造成的伤害是意外事件还是因为老师行使教育惩戒权不当而导致的方面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后,扮演合议庭法官的三位同学经过合议,以原告方证据不足为由,当庭判决被告方胜诉。

  第二个案例,是江苏丰县小花梅事件,此事件在2月初引发全国高度关注。同学们自行上网收集材料、分析案情,选取了小花梅之子能否对爆料人提出侵犯肖像权的诉讼,这个角度极具法律意义。原告提出,《民法典》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而被告律师提出,本案被告西原秋未经许可发布小花梅的视频是为了阻却违法行为的继续,而合理使用肖像权,并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民法典》1020条规定为维护公共利益合理实施公开肖像权人肖像的行为,受法律保护。扮演法官的同学充分引导双方的辩论,并归纳争议的焦点问题,着重查明了案件的事实。最后,经合议庭商议,一致同意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胜诉。随着审判长的法槌落下,圆满结束了本次模拟法庭的活动。

图为模拟法庭现场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堪称是一场完美的剧本杀和沉浸式体验。这是中学首次利用律师事务所的场和资源,开展的一场全真实全过程、情景再现的模拟法庭活动。在律师给予部分指导下,两个组的同学认真研读案例、自行查找法律条文、独立撰写起诉状、答辩状和判决书,不仅通过学习了解了法律知识,还通过模拟法庭的分工学会了相互配合、协同,在对抗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这一段难得的体验让同学们立下了未来要从事法律行业的职业梦想。(完)

【责任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