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刀子”的举措——透视国企薪酬改革三指向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张志龙 欧甸丘 李建国)对国企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职务消费”中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提出,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
国企收入分配格局中的利益固化已久,国企薪酬改革剑指“七寸”。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是深化国企改革,更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顺利推进,将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意义深远。
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各类商业保险……长期以来,一些领域或行业的“隐性福利”大量存在,不仅导致收入统计数据失真,更扭曲了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专家普遍认为,针对国企薪酬积弊已久的问题“动刀”,标志着国企收入改革进入到触及利益的实质性推进阶段,明确了三个方面的国企薪酬改革焦点:
——调整薪酬结构。根据国资委的有关调查结果,2011年央企负责人薪酬平均水平为72万元。2004到2011年间,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年均增幅8.5%。电力、通信、烟草等部门的高管因畸高收入饱受争议。
国务院去年初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资委适时启动国企薪酬摸底调查,重在摸清国企与当地社会平均薪酬水平之间的差距、国企高管与普通职工薪酬之间的差距、不同国企之间薪酬水平的差距。此次会议明确释放了逐步矫正不合理的国企薪酬制度信号。
——规范“职务消费”。长期以来,“职务消费”是铺张奢靡、贪污腐败的温床,达到一定级别的领导没有消费上限。
会议强调,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坚决根除。
——破除“隐性收入”。薪酬不代表全部收入,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审计署今年6月发布的11家国有企业2012年审计报告显示,大唐集团、华润集团等6家国企及所属企业,违规发放职工福利1.7亿元。即使在中央八项规定之下,一些行业、单位仍存有数额较大的灰色福利。
强调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就是让“隐性”收入“显形”,不仅应当成为规范国企职工收入的重要内容,而且成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