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人大代表到看守所和监狱视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04.07.2016  09:33

  福州日报7月4日讯(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范丽红 王光忠 陈冬英)“来到看守所和监狱,我们切身体会到检察官们为监所人员付出的努力。”1日上午,受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全国、省、市、县4级人大代表到福清市看守所与福清监狱视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在福清市看守所,人大代表们深入监区,视察了在押人员的居住和就医环境;在福清监狱,人大代表来到服刑人员生产车间、食堂和监区宿舍。服刑人员监区宿舍内干净整洁,每个床铺都整理得十分整洁,被子叠成了豆腐块,床单平整,没有一处褶皱。每个监舍窗户上放着一排水杯和几盆花草。墙壁上还挂着电视机,狱警介绍,晚上回监舍后,服刑人员会集体收看新闻节目以及一些传统文化教育类节目,也可以收看一些电视剧。在监舍的文化中心,还展示着服刑人员制作的雕刻作品和书画作品。

  据介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承担着对刑事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任务,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2件142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1人,被采纳93人;2013年至今,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8791件,监督纠正不当237人次,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1件21人,立案7件7人,其中科级以上5人,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3件3人。

  代表们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等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派驻监所检察监督能力,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法,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