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高招照顾政策调整主要在奥赛方面

29.05.2014  11:48

  东南网5月2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高招照顾政策调整是今年我省高招新政之一。今日,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今年的加分照顾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2011年3月,省招委会下发通知,对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调整。根据国家五部委的部署和省招委会的决定,我省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实行调整后的加分政策,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正式实行。

  我省高考加分照顾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有关获奖学生拟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在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考虑给予参加考核资格。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

  另外,经省招委会研究决定,平潭岛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照顾政策,今年继续实行一年;福建农林大学植物保护专业常规志愿投档时不再享受农林类专业加分照顾政策。

  经调整,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各项具体政策如下,详细点击 http://fjnews.fjsen.com/2014-05/20/content_141168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