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调整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Ⅳ级

02.08.2017  15:34

鉴于我省降雨范围强度进一步减小减弱,根据《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省防指决定8月2日9时将防暴雨应急响应由Ⅲ级调整为Ⅳ级。请各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市继续密切关注雨情动态,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省防指终止防暴雨应急响应
    鉴于我省本轮降雨已基本结束,水利厅
省防指终止防台风应急响应
鉴于第10号台风“海棠”对我省的影响已基本结束,水利厅
省防指提升防暴雨应急响应为Ⅱ级
受第10号台风“海棠”影响,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