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计划培训乡村教师和校长2100名

30.07.2016  20:09

  日前,省教育厅下达2016年第三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2100个名额,非乡村校长、教师不能参加本次。

  本批计划的培训对象主要为全省乡中心区、村庄学校的校长和专任教师,以及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乡村学校管理的校长和教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选派乡村校长、教师参加培训,非乡村校长、教师不能参加本次培训。

  据了解,本批项目的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负责,经费标准为400元/人·天,包括培训费、资料费和食宿费等,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由福建师范大学等11个培训单位分别承担。实行分地区调训。各承办单位应在相应的地区范围内分解安排培训名额,不得跨地区调训。

附件:
  • 福建省2016年第三批基础教育师资省级培训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