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办2015年工作要点

11.03.2015  12:18

      一、工作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办将按照全省林业局长会议提出的“三保两推进”要求,在“保覆盖率”上做文章,重点抓好“森林城市”创建,“乡村风水林”营造,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推进依法治林”上求突破,加快《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步伐,加强古树名木的宣传和保护。
      二、工作重点
      2015年重点抓好义务植树、“四绿”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和绿博会参展等4项工作。
      1.着力丰富尽责形式,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实效 。2015年,计划任务是参加义务植树1930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7000万株。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今年3月份是我省第6个“义务植树活动月”,宣传主题为“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我省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宣传活动,拟在《福建日报》开辟“3.12”植树节专版,在福州国家森林公园举办“省直机关文明林”植树活动和“福建树王与古树名木保护”专题展览。二是精心组织好省四套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联系福州市绿化办落实省市领导植树活动方案,指导各地结合“四绿”工程建设,兴建各类义务植树基地和领导绿化示范点。切实做好义务植树群众接待工作,继续在植树节期间公布全省义务植树接待点和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三是创新和拓展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贯彻全国绿委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实施办法》,将尽责形式分为“直接栽植劳动类、营造林劳动类、管护认养类、捐资捐物类、宣传咨询类、其他形式类”等6大类,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统计上报制度。
      2.着力打造宜居环境,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 。2015年计划完成“绿色城市”5万亩、“绿色村镇”10万亩、“绿色通道”5万亩的造林绿化任务。一是“绿色城市”重点抓好城市森林公园、城市绿道、城市片林建设和城中山、城周山森林景观改造,推进城市绿化、花化、彩化、香化,计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6个。二是“绿色村镇”重点抓好乡村公园建设、风水林营造、“四旁四地”植树,开展“乡村风水林”适宜树种及推广技术调研,加强城乡结合部森林生态景观建设,打造一批“绿色乡镇”、“绿色村庄”。三是“绿色通道”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的要求,配合交通部门开展“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建设,重点抓好宁武、莆永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建设,以及向莆铁路两侧造林绿化,打造“四季皆绿、四季有花、四季变化”的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
      3.着力加快立法步伐,切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一是继续开展第三批10个树种的“树王”评选活动。举办“2014年福建树王授牌暨2015年福建树王评选活动启动仪式”,编印《福建树王(贰)》画册。完成“福建省古树名木网站系统”开发应用,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工作。二是强化树王管护技术指导。按照全国绿委的要求,牵头编制《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技术标准》。举办全省古树名木保护实用技术培训班,指导各设区市做好2013年度“福建树王”保护方案的整改和2014年度“福建树王”保护方案的评审,跟踪督促各有关县(市、区)落实科学、有效的管护措施,确保省级专项保护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重点问题立法调研。按照省林业厅重点课题调研要求,对我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按照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做好《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力争早日出台《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四是继续开展全省古树名木挂牌保护试点。部署最后一批试点县(市、区)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督促各试点县(市、区)加快普查进度,并按照全国古树名木普查试点的要求,建立健全“福建省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
      4.着力打造绿化精品,全力做好绿博会参展工作 。按照第三届全国绿化博览会组委会的要求,3—5月再次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完成植物配置和景观提升,确保5月底前全部完成“福建园”建设;6—8月做好绿博园各项布展工作,充分展示我省绿化和生态领域的新理念、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迎接8月开幕的第三届全国绿博会,争取获得绿博会参展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