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办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2.08.2014  12:11
      上半年,福建各地各部门围绕“生态省”、“美丽福建”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按照省政府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强化四项措施,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今年3月,全省组织开展了以“推进城乡绿化,共建生态省和美丽福建”为主题的“全民义务植树月”活动。3月21日是“国际森林日”,福建省四套班子领导来到福州仓山区南三环路螺洲段南侧绿地,与机关干部、驻闽部队官兵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省绿化委、省林业厅联合在《福建日报》开辟植树节专版,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告全省各地义务植树点170个、林木绿地认养点205个,方便群众履行植树义务。截至6月30日,全省参加义务植树1838.63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6981.23万株,占计划任务100.5%。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56处、面积7094亩。 二是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4〕9号),省绿委、省林业厅印发了《2014年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实施方案》。截至6月30日,全省“四绿”工程共完成造林66.91万亩(其中:绿色城市5.02万亩、绿色村镇10.4万亩、绿色通道5.07万亩、绿色屏障46.42万亩),占年度任务的102.9%。 三是积极创建“森林城市”。 城市片林建设已列为宜居环境“三边三节点”重点项目,上半年已建成片林96处、面积2400亩。全省已有36个市(县)开展“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活动,漳州、龙岩、三明、莆田、泉州、福州等6个设区市正在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四是加强村庄绿化美化 。省林业厅结合“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继续推进绿色村镇建设。今年配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重点抓好100个省级示范绿色村庄建设,每个省级示范绿色村庄补助50万元。截至6月30日,全省100个示范村已编制完成村庄绿化设计方案,共营造片林面积1251亩,“四旁”零星栽植各类乔木7.93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