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纪委机构改革透视:敢拿自家人开刀形成震慑

05.07.2014  13:48

全国省级纪委大幅增设纪检监察室,反腐攻坚的战斗力量空前加强,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专家认为,今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将更加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掌握监督权的人进行有效监督。

纪委机构改革:增加“战斗队

全国31个省(区、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日前均获中央纪委批复。方案最大的共同点是增设纪检监察室。此轮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后,全国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总数将达到231个,新增61个,增幅达36%;绝大多数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增至7至8个,其中河南省纪委最多,将达到11个。全国纪委机构的改革,标志着纪委“战斗队”再上一个新台阶。

在湖北,省纪委纪检监察室增至8个,调整后委厅机关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内设机构占机构总数的68.4%,人员编制占行政编制总数的62.2%。

今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公布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共增加4个纪检监察室、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组建了组织部和宣传部,同时将中纪委监察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25个清理至14个,此举被解读为有助于将更多力量配置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

增“”不增“” 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记者梳理发现,各省(区、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遵循着保证内设机构总数、行政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这三个总数“三不增”的原则。同时,各地纪检监察室的职责亦有所调整,更加突出监督执纪问责。

据悉,此次省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要求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的单位和地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

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室的机构改革之后,各地地市级纪委也纷纷做出调整,增加“战斗部队”。湖北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局长彭志新向记者介绍,前期经过第一轮的内设机构的调整,已经新增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还将按照省纪委的调整改革部署,下一步进行第二轮的机构调整,加强纪检监察的力量。

彭志新告诉记者,新增的纪检监察室人员均由其他综合业务室调整过来,没有新增编制,强化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