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级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下达

03.01.2018  08:52

      福建日报1月2日讯  为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8年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700万元,以保障各地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

  自2016年以来,省财政厅每年下达省级法律援助转移支付资金,对财力困难、法律援助工作任务重的地方予以补助和扶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万件,接待咨询16.21万人,受援3.47万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9809.12万元,为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1726.5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72亿元。(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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