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妇联申报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24.08.2015  19:01
      创建文明单位是体现机关作风的重要标志。南平市妇联十分重视文明单位创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着力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统筹推进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道德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到市妇联的各项工作中去,在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协同能力中展示文明,在实施巾帼志愿服务中传播文明,在帮助妇女发展经济中提升文明,在完善维权维稳工作机制中守护文明,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创新发展。2012年以来,市妇联先后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平安先行单位”、“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根据南委工综[2015]21号文件精神,今年,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党工委文明办申报第十三届(2015-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在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上,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美萍强调指出,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信心,全员积极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把思想、行动、工作都统一到创建目标上来,扎扎实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要查找差距,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及时收集资料,建好各种台帐,加强文档整理;要结合实际,以多种创建形式加强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学习宣传,努力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