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省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取消挂号费

24.06.2015  09:31

  福州新闻网6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黄璐聪)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上获悉,7月1日起,我省省级公立医院启动药品、耗材零差率销售。届时,目前的药品销售加成政策将全面取消,省级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当前的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同时,价格调整方案、医保支付和财政投入政策将以“三合一”的方式出台同步实施,努力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有所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的“四个平衡”。

   医疗服务价格差别化

   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诊查费25元

  省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之后,医疗服务价格怎么改?

  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在平移补偿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实行差别化的医疗价格政策,促进分级诊疗,最终形成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科学补偿机制。

  据介绍,此次医疗价格调整将省级医院划分为三甲医院和三甲以下医院两个层次,其中三甲医院共10所,包括新开办的省立金山医院和福建医大附属口腔医院;三甲以下医院共3所,分别是省级机关医院、省老年医院和省三人民医院。

  “不同等级医院将实行不同的价格梯次,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分级诊疗。”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三甲以下医院价格除在床位费、护理费、注射输液以及中医康复类等项目上与三甲医院保持同一价格水平外,其他项目价格基本按照三甲医院价格的90%来确定。

  此外,手术项目将按照手术等级区别调价幅度;诊查费项目将突出提高三甲医院的诊查费价格,其中三甲医院主任医师诊查费标准达25元。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现行的4170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省三甲医院将调整2565项,省三甲以下公立医院将调整3310项。其中三甲医院三大检查项目中核磁共振和CT检查降幅8%,彩超检查降幅5%;三甲以下医院降幅略大一些。检验类项目省三甲医院一部分价格进行调减,平均幅度为12%,三甲以下医院则对所有检查项目降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