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召开第二次成员会议
2017年1月13日,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第二次成员会议在省粮食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各牵头考核单位和配合单位落实我省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分析研究了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会议就下一步对上迎考和对下考核有关工作提出了两方面要求。
一、 扎实做好国家13个部门对我省的考核工作
一是 继续做好自查自纠。要严格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及《评分标准解读》,全面疏理、总结、分析2016年度国家13个部门对我省的考核任务,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做好自查自纠,抓紧补缺补漏。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新近调整的考核评分标准,相关负责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尽快补缺到位。 二是 认真做好自查自评。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研究、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自评,要按照国家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自查评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准备佐证材料。 三是 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 对于某些不是十分明确的指标,要及时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加强沟通协调。 四是 做好国家对我省抽考的准备工作。
二、认真做好对设区市考核工作
一是 加强考核指导。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对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考核指导和日常监督工作,及时解答指导和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 做好考核评审打分。各地2017年2月底上报自评情况后,各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根据各地上报的总结报告和自评打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评分细则做好对地市的评审打分。 三是 提出抽考建议。各单位要根据各地上报的总结报告和自评打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针对工作薄弱地区和重点问题提出对地市抽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