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本月27日开赛

22.11.2014  11:46

  从省残疾人联合会获悉,福建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将于11月27日至28日在福州举行。届时,来自全省各地市的257名残疾人将同场竞技,展现才艺。

  本次比赛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根据我省竞赛项目考评员队伍情况,结合残疾人自身特点和就业市场情况,设置计算机、工艺美术、服装、手工制作、生活服务共五大类24个竞赛项目。除了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的主赛场外,还设立了华南女子学院、东方厨艺学校、海峡摄影艺术培训学校三个分赛场。

  据了解,竞赛以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标准进行。海报设计、服装裁剪、蛋糕装饰、水彩绘画、陶艺、竹编6个竞赛项目不进行理论考试,选手竞赛只计技能(实际操作)成绩;其他18个项目分理论知识(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20%和80%。

  比赛分设团体奖和个人奖。团体奖以设区市为单位,设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和优秀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由省竞赛组委会颁发奖牌。根据项目具体参赛人数,每个项目也设置了竞赛个人名次奖。获奖选手由省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其中,符合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编辑员、计算机操作员、动画绘制员、摄影师、服装制作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手工木工、保健按摩师、美发师、插花员、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国家职业标准的14个职业工种,获得名次奖的选手,且理论和技能(实际操作)均符合要求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值得一提的是,获得省级竞赛第一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技师;获得省级竞赛项目第二至五名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高级工,已持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晋升为技师;其他参赛选手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对参赛职业工种人数多、成绩特别优异的获奖选手,由省竞赛组委会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获得省级各竞赛项目技能(实际操作)成绩第一名的选手,还将推荐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据悉,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每四年举行一次,旨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切磋技艺、展示才艺的舞台,推进残疾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展示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营造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激发广大残疾人学科学、学技术的热情,增强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