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05.02.2015  18:08
     截至2015年1月30日,我省已完成了对全省所有煤矿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轮的排查任务。
      1.企业自查情况。全省269家煤矿企业自查自纠各类隐患和问题2635条,已完成整改2469条;组织煤矿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活动,累计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2389条,已完成整改2300条。
      2.监管部门排查情况:共排查269家煤矿企业(其中:省属煤矿30家,地方及乡镇煤矿239家),累计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4656条(其中:省属煤矿683条,地方及乡镇煤矿3973条),已完成整改2092条(其中:省属煤矿440条,地方及乡镇煤矿1652条),其余限期整改的2564条(其中:省属煤矿243条,地方及乡镇煤矿2321条)隐患和问题,已督促煤矿企业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制订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限期整改。
    (1)省级排查:福建煤矿安监局、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级排查组已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了全省30家省属煤矿的排查任务,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683条,已完成整改440条。
    (2)地方排查:各地已完成239家煤矿排查任务,发现各类隐患和问题3973条,已完成整改1652条。(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