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航局部署防御台风“海马”工作

20.10.2016  13:09

  一是高度重视,密切监视台风。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防御重点,强化防御措施,密切关注台风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把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个人、环节,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

  二是落实责任,强化检查做好防范。20日开始,泉州、厦门、漳州市沿海地区陆岛客运及内河渡口应根据当地政府指令及交通部在恶劣天气下限航的有关规定适时停航停渡,并加强停航船舶管理,严禁违规冒险航行。对台航线要密切关注台风动态、避开台风影响区域,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停航。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加强临海工地防台管理,务必确保泉州、厦门、漳州沿海一线所有在建港航工程20日起停工至台风影响结束,人员撤离、物资、设备进行转移和保护。莆田、福州、宁德地区根据台风进展适时安排停工。各港口管理部门要根据台风情况适时要求港口企业停止作业,港口重大危险源和危险货物仓储企业要按要求和预案落实危险货物罐区防台措施,整改落实安全隐患,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三是加强监测,及时发布预警。要积极与气象、水文等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强降雨过程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气象和航行安全预警信息,提醒航行、停泊、作业船舶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加强调度,做好应急保障。各单位要做好应急保障,立即组织对相关抢险机械装备、物资进行逐项清点维护,做到定点、定装备、定人员,确保出现灾情时,能精准施策,统筹安排各方力量,有序调动救灾设备、器材、物资、人员(尤其是重型救灾机械设备)等资源,确保抢险力量能及时送达需要的地方,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五是加强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省港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