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注册志愿者超200万人
近年来,在省委文明办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下,我省各地各部门精心设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主题活动。“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中,广大志愿者集中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阳光助残行动、代理妈妈、四点钟学校、关爱农民工子女、关爱空巢老人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参与人数超过1000万人次。“美丽福建 美丽心灵”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中,我省先后启动了关爱台湾海峡海洋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保护泉州湾红树林湿地志愿服务活动、保护闽江源志愿服务活动等项目。全省共有37.6万志愿者投身清洁城乡、义务植树、保护生态环境活动。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是中央文明委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我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在探索建立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方面,下发《福建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定《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编写《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指导手册》,全省确定首批235个志愿服务记录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方面,开展全省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评选表彰活动,重点培育资助“厦门市城市义工志愿服务队、福建水之声合唱团志愿服务队、福建省观鸟会、三明市歌舞团文化志愿服务队”等一批品牌志愿服务队。制定“志愿者人身意外险”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险”两个特殊险种。在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立法和保障机制方面,福州市出台《志愿服务条例》,厦门市颁布《尊崇礼遇志愿者办法》,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为推动2014年国际志愿者日主题宣传与实践活动,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共青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主要安排5项活动:围绕中国志愿服务标识宣传推广,开展志愿服务理念传播与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志愿者星级评定、组织优秀志愿者事迹宣讲和品牌团队展播等活动;开展为志愿者授星仪式、志愿者集体宣誓仪式、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同发倡议书等;结合国家宪法日,组织千名法律志愿者进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推动企业、机关、学校、医院和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专业志愿服务。(严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