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获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先进单位

19.02.2016  19:20

  近日,省政府通报表彰省教育厅为全省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先进单位第一名。自2012年以来省教育厅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2015年,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全省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完成考评验收和级别评定学校9537所,占应达标学校总数的86.14%;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设不断完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护校安园”、“清剿火患”、学生防溺水、防火灾、防食品中毒、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大排查大整治等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安全教育被纳入义务教育阶段规范课程设置,覆盖全省各级各中小学校的“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全面建成,开设安全教育在线课程71.4万节,受教师生492.5万余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等多项安全教育专(主)题活动参与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此外,全省师生非正常死亡数较2014年下降了6.9%,与省政府的控制指标数相比下降84%,安全教育与管理等多项工作受到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表扬肯定,学校安防能力和师生安防意识得到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