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省级考评

01.03.2017  15:41

  为扎实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四好农村”示范县创建活动部署和省厅创建考评办法,2月28日起,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公路局、省运管局参与,分2组赴福州福清、三明永安、泉州永春、漳州长泰等4个2016年候选示范县(市)开展省级考评复核工作。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采取“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省级复核”方式,按照“好中选优、优中更优”和“经验突出、可复制、可推广”原则,从2016年起每年推选一批示范县,力争至2018年创建10个省级示范县。       

  2016年度示范候选县经地方按程序申报推荐产生,省级按照考评办法的基本创建要求和“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4项内容进行考评复核。最终获评 “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由省交通厅公布并表彰奖励。(省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