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出台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政策

02.03.2015  17:02
 

近日,省局制定出台《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2015年至2017年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选工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创意脚本、优秀传播机构等四项,分为一、二、三个类别。评选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办法,逐级评选推荐上报,由省局组织专家评选认定,并向社会公告。(省局传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