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认真传达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17.09.2014  13:12

9月16日下午,省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按照尤权书记“抓住发展机遇”和省委“三个必须”以及徐钢副省长“三个抓”工作要求,努力做到“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环境、实现五个突破”,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理念科学化、手段现代化、方式合成化、机制效能化、管理精细化建设。

一、夯实一个基础

一是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修改完善《福建省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改革方案》。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推动基层配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保持业务上下衔接。三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海峡保化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仪器设备配备和实验室改造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四是巩固深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成果。继续深入开展第三季度“全员培训季”活动。五是积极探索社会化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监管。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实行社会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监管监测服务机构加强监管。六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二、打造三个环境

一是简政放权,打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持续深化“三集中”改革,精简审批流程及项目,实施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制度,将各类备案事项、行政许可过程中的现场检查事项根据承接条件下放市、县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并联审批,再造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四品一械”行政许可流程。二是健全可追溯体系,打造安全放心的发展环境。建设200个合格的省级可追溯体系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建设5-10个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并推荐2-3个作为省级示范点;与农业、海洋渔业等部门加强联系,推进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衔接工作,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三是建设示范点,打造典型引领的发展环境。在全省选取社会综合治理较为成熟、食品产业聚集程度较高、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较好的地区,利用2~3年时间,创建一批以县(区、市)行政区域为载体的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今年第四季度正式启动创建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我省第一批5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实现五个突破

一是在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经济特区“三品一械”监管政策先行先试工作上有所突破。争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给予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多的特殊监管政策,将部分商品进口备案(注册)的受理、审批权限下放给省局,力争9月底前形成具体实施方案,10月底前颁布实施。二是在推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上有所突破。完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药械、海洋化妆品注册清单制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关部门建立按年度集中注册审批机制;鼓励、引导企业依托厦门大学、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等省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药械、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等;帮助生产企业做好海洋生物医药新产品及传统优势产品上市销售工作。三是在支持民营医院发展上有所突破。为民营医院开办医院制剂室提供产品审批和制剂室建设方面的服务;鼓励民营医院申报国家药物临床试验研究机构资格认定,参与新药临床试验研究;探索将公立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纳入药品批发企业供应链,实行药房托管管理方式。四是在推进药品现代物流业发展上有所突破。出台《促进药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制定有利于药品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政策。五是在促进我省农产品产业发展上有所突破。扶持我省农产品交易中心、冷链物流、绿色物流等现代物流建设,开辟企业许可申报绿色通道;全面下放食品流通许可审批职责到县市区局;鼓励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挂钩制度,推动闽台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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