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四下基层”解决企业难题

11.12.2014  14:40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施工的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州至诏安段管线需经由漳浦县长桥镇大崎山碎石场、杜浔院边鸡笼山碎石场附近通过,施工过程中遇这两家碎石场阻拦。两家碎石场认为,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石场周边300米范围内存在生产生活设施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对其进行审查和验收”,天然气管线一旦通过碎石场临近区域将直接影响其安全生产和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对此要求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停止施工。

收到漳州市安监局、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关于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的请求后,我局对《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涉及采石场安全距离的条款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与国家安监总局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并行文请示。在国家安监总局因各种原因不便书面答复的情况下,经多次沟通研究后我们提出了具体意见,进而点面结合有效破解困扰企业和监管部门的采石场安全距离问题。

为确保问题在基层一线解决,2014年11月19日,我局组织漳州、漳浦两级安监部门,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有关专家深入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漳州至诏安段管线经由的漳浦县长桥镇大崎山碎石场和杜浔院边鸡笼山碎石场现场进行勘查,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向业主和相关部门、单位解读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由专家组出具了《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漳浦—诏安段)与漳浦县境内两家采石场安全距离现场勘查专家意见》,认为在矿山企业采用中深孔爆破作业条件下,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漳州—诏安段)管线中线与两家碎石场的最小安全距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我局“四下基层”现场办公,有效解决企业难题,赢得各方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