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 贯彻落实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月15日,省委书记于伟国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我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对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监察体制改革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强调,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扛起推开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关键环节上来,按照中央要求和我省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按时限、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全程做好改革试点的领导、统筹和协调等各项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顺利推进;工作小组要加强对全省试点工作指导、协调和服务;各级纪委要担好专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细致谋划、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做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要抓好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按时按要求组建各级监察委员会,做好机构、职能、人员的转隶,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推进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做好过渡时期工作衔接,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要强化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要加强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会商解决问题,指导系统支持和参与改革,形成相互支持、合力推进的良好态势,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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