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区局组织学习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

28.10.2016  16:05

10月27日下午,平潭区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近期出台的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区局在岚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会上,区局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祁旭同志就省委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立足福建实际细化的思路以及5章27条具体规定内容进行了初步解读。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星同志就贯彻落实好省委实施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张星同志指出,省委实施办法立足福建实际,各项规定更加细化具体,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有效落实,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和贯彻执行。一是要结合当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好《问责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是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省局、实验区有关部署要求,区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要以学习和落实《问责条例》以及省委实施办法为契机,激发动力、履职尽责,认真梳理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扎实落实,打好年尾攻坚战,确保圆满收官。(平潭综合实验区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