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上午,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大会口头发言。王秋梅委员代表省妇联在会上就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作大会发言。
家庭服务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对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意义重大,当前,我省家庭服务业迅速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家庭服务企业生存环境差,市场监管亟待加强。 我省家庭服务业多以中介机构为主,好坏混杂,普遍存在收费混乱、服务质量差等现象。一些无证经营的非法小家政充斥市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正规家庭服务企业带来较大的冲击。
二是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偏小,发展潜力有限 。 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和北上广等大城市相比,我省家庭服务企业仍处于发展阶段,知名度不够高,专业性不强,“小、散、弱”的现状没有改观,规模企业不足10%。
三是家庭服务行业诚信缺失,逃单或私签率高。 家庭服务企业、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三方相互不信任、不满意。消费者直接通过家庭服务企业介绍的仅占20%,而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却高达69%。
四是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较低,素质亟待提高。 我省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主要为女性(占89%)进城务工人员(占80.3%),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72.2%;有近50%的从业人员从未接受过正规职业技能培训,仅凭经验从事家庭服务,服务操作不规范,难以满足消费者对家庭服务质量日益高涨的需求。
为此建议,从四个方面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
一是制定《福建省家庭服务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家庭服务业。 至今为止,无论是全国还是地方,都没有一部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或法规,家庭服务业正遭遇“法律真空”。为此,建议我省有关部门抓住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福建的有利契机,抓紧出台《福建省家庭服务管理条例》,明确家庭服务业主管部门、扶持政策、管理重点和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权利义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业的发展。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一批家庭服务企业。 把家庭服务业列为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纳入省、市、县(区)地方社会事业、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出台家庭服务企业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发展家庭服务龙头企业。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引进先进的服务业态、经营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服务运作和经营管理水平。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开展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形成有竞争力的知名服务品牌。
三是加强家庭服务行业诚信建设。 建立健全经营者、从业者、消费者诚信网络平台,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从业者诚实守信服务、消费者如约兑现承诺。加强家庭服务行业协会建设,支持协会依法制订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市场行为,促进行业内部公平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四是努力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 建立和扶持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基地, 对有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和具备培训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给予经费补贴。大力推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提高从业人员接受职业技能鉴定的比率。通过职业技能考核定级,不断提高家政服务员的素质和社会地位,并作为付酬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