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在省直机关学厦航活动推进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
10月22日上午,福建省直机关“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活动第四次推进会在福州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打造优质软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动员部署省直机关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优质软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表彰了“学厦航”活动第二轮“十佳举措”和提名奖单位代表。省司法厅《创建平潭“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荣获“十佳举措”。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张琦在会上作了典型交流发言。
推进会现场
以厦航为标杆 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水平
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直机关党委书记 张琦
近年来,省司法厅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深入开展“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注重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措施,做到审批事项更少、时限更短、流程更简、服务更优,努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水平。省司法厅连续3年绩效考评优秀,连续3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并荣获第二轮“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十佳举措奖。
一是注重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坚持“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原则,清理压缩司法行政审批项目。截至目前,省厅审批项目从2012年的14项精简到10项,面向个人的审批项目控制在3个环节,面向机构的审批项目需要现场勘查,控制在4个环节以内,审批事项控制在法定时限60%以内,律师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项目提交材料,法律援助、台湾公证书比对验核等服务事项基本做到当天办结。
二是注重建设行政服务中心。结合新建省司法大楼,建设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服务、法律援助、综合审批3类窗口,与群众密切相关的7个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法律援助申请审核、台湾公证书比对核验等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行政服务中心自今年1月26日启用新服务大厅以来,共办理各类业务事项8129件,其中行政审批许可窗口办理4802件涉及律师、司法鉴定人及其机构的行政许可审批、咨询事项,公证验核窗口办理台湾公证书验核业务2071份,法律援助窗口共办理法律援助事务1256件。同时,注重延伸服务触角,于2012年8月在平潭实验区建立一个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多种法律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高起点的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从“散”到“聚”的转变。截至目前,省司法厅通过驻平潭法律服务中心与驻岚法律服务团队,对接实验区省重点项目36个,提供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开展征迁法制培训21场,受训人数4000余人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8条,提供司法鉴定服务341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注重搭建网上服务平台。依托省电子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省司法厅门户网站等公共网络资源,全面推广运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管理、办公自动化等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咨询、网上审批、网上监督,实现司法行政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公共服务的电子化网络化,运用信息化手段更好地服务群众。同时,利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丰富厅长信箱、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咨询投诉等栏目内容,加强司法行政业务信息更新发布, 及时公开应公开的所有事项,全年共发布信息6000多条,约300万字,网站日均点击率7200多人次。
四是注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设立“海西法律服务团”和“省司法厅驻平潭综合实验区法律服务中心”,对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落实法律服务责任,做到有挂点领导、有工作班子、有具体方案、有服务措施。各地围绕省委、省政府“五大战役”、“三维”对接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百所百企”结对、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与县(市、区)政府签订相互支持协作备忘录等活动,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验做法得到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五是注重构建长效服务机制。把管理的约束力、考评的导向力、问责的纠错力、惩处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将好的经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学厦航”活动持续深化提升。进一步梳理、订立了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失职追究制,以及机关考勤、效能督查、警务督察等扎实管用的抓工作落实制度,真正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人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