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半年工作视频会议
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作工作报告
8月18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半年工作视频会议。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作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分析面临形势,研究部署下半年7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转型升级。 紧扣“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由贸易区建设需求,组建法律服务专业团,提供一条龙服务。发挥规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等辐射带动作用,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启动研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律师信息管理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学习宣传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着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窗口和站点建设。分类指导推进公证绩效工资改革,落实公证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健全律师事务所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讨论和违规惩处等监管制度,健全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和执业权利救济机制。继续推进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抓好《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
二是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落实。 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深入推进“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以30年普法工作实践为素材,研究普法基础理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基本规律,研究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福建建设,积极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委政法委,借助省内法学院校机构力量,组织对《福建省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进行调研论证完善;尽快制定出台《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加快推进《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进程。
三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认真做好省委综治委部署的“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的研究”子课题调研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出台“三调联动”规范性指导文件。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重点加强我省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商会商事纠纷等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扩大人民调解覆盖面。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并落实到位。突出“9·3”阅兵式、“9·8”厦门投洽会、国庆、全国青运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化解纠纷促和谐,助力建设新福建”人民调解专项活动。积极配合省卫计委做好《福建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地方立法。
四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省委和司法部部署,按照省委督查室关于十八届四中全会任务分解方案和《福建省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重点任务实施规划(2014-2020年)》要求,锲而不舍抓好牵头的12项改革任务和参与的11项改革任务落实。对已经展开的,抓紧组织力量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对开展试点探索的,抓紧培育试点,创造经验后,尽快在全省推开。对上级顶层设计方案尚未出台的改革,抓紧开展前期调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待上级改革方案出台后,及时制定可操作性的具体意见和推进措施。对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的改革,加强与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改革措施真正落实。对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的各项改革任务,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重点改革措施如期推进。
五是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抓好市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全省已立项待国家发改委批复的15个未动工项目要尽快动工;还未立项的18个项目,要尽快制定建设规划,争取2015年前完成项目立项,早日动工建设。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城市街道、开发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到年底大部分街道司法所面积达到180平方米以上,并合理设置功能室。进一步理顺开发区司法所的管理体制,持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继续推动司法所“三同”标准的落实。抓好信息化建设,抓紧启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司法鉴定、律师和警务管理等系统建设,加快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群整合、已建应用系统向省级云平台搬移等工作。
六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认真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提高学习研讨质量、推动新老问题解决、融入日常党建工作、强化工作责任上下功夫。突出干部培训针对性、实效性,继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培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健全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厅管干部任前公示规定》,研究探索实名制推荐干部办法,健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析机制,认真抓好“一报告两评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1263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三级联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水平。
七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执纪,推进信访举报“零暂存”工作。盯住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选人用人、执法执业、生产经营、基建采购等环节的管理监督,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实行 “一案双查”。继续办好警示教育基地,抓紧抓实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完善和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或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进行责任追究。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根据“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的要求,推进监所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建立纪委书记、副书记备用人选库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会上,陈勇厅长还与9个设区市司法局局长签订了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责任状。
陈勇厅长与9个设区市司法局局长签订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责任状
省司法厅主会场
鼓楼区司法局分会场
省司法厅与各设区市司法局签订国家司法考试责任状
福建长安网8月19日讯 昨日上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半年工作视频会议。会上,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与各设区市司法局局长签订了国家司法考试责任状,9个设区市司法局局长成为9月份进行的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3万件,调解成功7.2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共办理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7.8万件,办理公证26.42万件,办理司法鉴定5043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万件;全省新成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228个、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09个,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137人,83个县(市、区)建立了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以奖代补”制度并落实到位。
另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争取在年底实现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数量比2014年递增30%,推动全省6个以上县(市、区)律师担 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覆盖。同时,继续推动福州、厦门、三明、莆田、南平、龙岩等6个设区市公证机构上线办证。 □记者 黄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