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大力推行“八不”行为规范

01.11.2016  12:02

  为进一步提升全厅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弘扬新福建文明风尚,省民政厅在全厅干部职工在大力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努力推动干部职工树立文明建设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的意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落细落小落实。一是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把推行“八不”行为规范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特别重要任务,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八不”行为规范,使党员干部切实把“八不”行为规范落实到日常生活中,形成习惯。要注重形式创新,推广宣传要围绕主题,体现特色。全体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践行好“八不”行为规范,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在日常生活中按照“八不”行为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推行“八不”行为规范的宣传员,传播正能量,培育新风尚。二是制作“八不”行为规范宣传专栏。分别在厅机关大院的大型室外宣传栏、厅机关10楼走廊宣传栏和电梯厅宣传板等显眼位置制作张贴了“八不”行为规范宣传画,积极宣传。三是利用门户网站宣传。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上滚动宣传推行“八不”行为规范公益广告,并在门户网站上连接“倡导八不行为,文明你我同行”等5幅视频类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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