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举行

19.07.2014  22:07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18日在福州召开。会议决定,7月28日至31日在福州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尤权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主持会议。副主任苏增添、张广敏、张健、邓力平、刘群英、黄琪玉,秘书长牛纪刚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牛纪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的汇报,听取常委会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关于会议议程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经研究,确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审议《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修改稿)》、《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条例(草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以及关于该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规定(草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3年省本级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3年省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2013年林业专项资金收支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体育工作发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9件代表议案中部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研究了 《关于增强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实效的若干意见》、《 〈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 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还讨论了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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