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31.03.2016  19:38

福建人大网3月31日讯   今天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征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彭锦清,秘书长牛纪刚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王惠敏,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袁毅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谦关于提请机关工作人员免职的议案的说明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政府副省长王惠敏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免职的议案的说明,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关于提请审判人员免职的报告的说明,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关于提请检察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关于《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光大关于《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刘朝阳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征主持会议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袁毅作关于人事安排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谦作关于提请机关工作人员免职的议案的说明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省政府副省长王惠敏作关于提请政府组成人员免职的议案的说明


省法院院长马新岚作关于提请审判人员免职的报告的说明


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作关于提请检察人员职务任免的报告的说明


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作关于《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林光大作关于《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作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刘朝阳作关于《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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