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
(2017年1月2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伟国省长所作的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围绕“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出的2017年工作总体部署、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扎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福建省2017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福建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 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谦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中共福建省委领导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面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新岚院长所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泽中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全面深化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切实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