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
(2017年1月2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关于接受陈伦辞去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伦辞去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李红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红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梁建勇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梁建勇辞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关于接受牛纪刚辞去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任职年龄原因,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牛纪刚辞去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必须是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自本决定通过之日起,牛纪刚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