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30日上午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建勇、周联清、庄稼汉、吴洪芹、檀云坤、袁毅、严可仕,秘书长黄新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林文斌,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院长金银墙、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等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全民健身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决定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
会议决定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和《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任免名单(见第三版)。会议决定任命李建成为省政府副省长,任命黄新銮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陈书侨为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免去陈元邦的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职务。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兰斯文、陈益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元邦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刘尚逊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职务的请求;因工作需要,决定接受苏耿聪辞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十三届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备案。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陈元邦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因工作需要,会议决定免去许寿辉的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免去洪清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王金文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会议决定罢免陈家东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罢免的报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厦门市、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已分别罢免陈家东、张天洲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陈家东、张天洲的代表资格终止。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人大机关有关部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南平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有关法规案、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等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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