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海洋执法力度 守护蓝色海疆
过去一年,我省开展渔船大检查,检查渔船16320艘次,发现安全风险隐患356项;在为期两个月的打击渔船违规海陆联合执法行动中,查获违法违规渔船78艘,没收电缆2200米,清理各类违规渔具1187张(个);开展“海盾”、“碧海”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海域和破坏海洋环境行为,全省共立案查处海盾案件6宗,其中办结4宗,力度居全国前列。办结碧海案件256宗,力度为全国第一;加强海岛巡查,查处了一系列海岛围填海、海岛周边海域违法采砂案,办结全国首宗超审批范围使用无居民海岛案件,对此类涉嫌违法行为的查处具有的重要指导意义;深化海峡两岸海上协同执法行动,去年10月,厦门市、泉州市、漳州市支队,联合金门海巡机构两次组织实施两岸四地协同执法行动,共查获海域涉嫌违法采砂船10艘、违法违规作业渔船15艘,有力打击了敏感海域违法行为,促进两岸关系和谐。
此外,我省海洋执法机构还加大船员培训力度,举办210期渔业船员培训班,培训渔业船员19499人。针对远洋渔船多在境外生产,船员回国培训考试、渔船回国年检不便的现状,我省设立境外渔业船舶检验点,并依托此检验点,探索境外远洋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模式。
为了推动全省执法系统的执法能力建设,接下来的3年中,我省计划投资约6.3亿元,用于新建或维修改造执法码头、基地共23座,新建执法船艇39艘。2015年,我省将加大海洋执法力度,为海洋事业护航。
——精心打造“净海2015”海上综合执法年活动。充分调动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力量,加强横向联合执法、系统联合执法、海峡两岸协同执法,结合“护渔”、“碧海”、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性或区域性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综合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捕红珊瑚、涉渔“三无”船舶、外省渔船非法入渔、违规渔具、违法采砂、违法倾废等各类海洋违法行为。主动与工商部门协调,加强对网具生产和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规范使用网具的行为。
——确保完成海洋巡航执法任务。组建直属四支队,强化对总队执法船艇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总队执法船艇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提升日常管理工作效率。扩大海洋维权人员参与面,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省参与海洋巡航执法工作水平。
——持续加大海洋执法监管力度。针对岸线巡查制度没有落实,非法占用海域现象多发的地区,开展“银滩”、“护岛”、海底电缆管道等专项执法行动。
——切实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深入贯彻省委和省政府办公厅等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渔船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通过调查摸底、联合执法、集中拆解、行刑对接等措施,在三个月内遏制非法采捕红珊瑚活动,一年内全省大中型涉渔“三无”船舶有明显减少。
——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是整个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公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2015年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重大意义,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不断提高远洋渔船安全监管水平。省委省政府对远洋渔船寄予厚望,提出“做强做大远洋渔业,力争全国第一”的目标。2015年,我省海洋执法队伍将深入推进“渔船基本数据普查”、“渔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和“渔船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整治行动”等三大行动,加大渔业船员培训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要求,切实保障远洋渔船修造质量;辅导和指导远洋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探索境外渔业船员培训模式;探索建设远洋渔船印尼检验工作点,为在印尼生产作业的中国籍渔船提供更好的检验服务。
——加强海洋执法队伍建设。做好福州、东山两个基地一期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着手实施二期工程;进一步强化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宣传信息工作,着力打造一支海上岸上尖锐精兵,服务美丽福建美丽海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