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工科类青年专才支持办法

28.03.2016  10:53
  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可获得五类政策支持。一是企业聘用补助,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二是众创空间培育补助,按照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三是创领办企业资金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担保贷款、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融资奖励等支持。四是其它政策支持,将本办法支持对象纳入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范围,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五是实习实训补助,吸纳本办法支持对象相应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来闽实习实训,按有关规定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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